随着时间的流逝
暑假结束啦
童鞋们都开学了
在快乐学习的同时
大家也不要忘记了交通安全哦
为切实加强开学期间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广大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减少涉及学生交通事故的发生,丹阳交警在新学期开学之际全面、持续开展以“平安上学路”为主题教育的宣传活动,教育广大学生树立交通安全意识,养成遵守法规的良好习惯,切实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30日上午,丹阳交警联合教育局、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校车公司到访仙客运站开展校车安全大检查,全面加强辖区校车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工作,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广大中小学生出行安全。
此外,民警还对校车司机进行了道路安全教育培训,详细了解校车驾驶人驾驶资质,叮嘱大家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8月31日上午,延陵中队会同交管所、教委、镇村公交公司等多部门对延陵辖区各学校接送学生车辆进行安全排查,对其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进行摸底核对,严把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技术关,对学生接送车辆进行安全检验,对驾驶人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学生接送车辆坚决停驶;对辖区内学校的周边道路进行彻底排查,全面了解各学校周边道路的交通状况、交通流量、安全隐患及道路交通设施的设置情况。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立即着手进行治理,为学生出行创造安全通行条件。
8月31日上午,皇塘中队深入辖区吴塘实验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活动中,民警以“一盔一带”为宣传主题,结合辖区交通安全形势和安全行车特点,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摆放宣传展板等形式,向学生和家长详细讲解了道路交通安全常识,倡导其树立文明参与交通意识及自觉维护交通秩序的意识,养成良好的文明参与交通习惯,做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的文明人。
8月31日上午,丹北中队以学生开学报到为契机,深入辖区内后巷实验学校,采用展板讲解、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向家长和学生宣传“一盔一带”的重要性和“闯红灯”的危害性,并现场对未佩带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进行劝导,受到在校师生和家长的一致好评。
小苏提醒:
近期,交警部门将会同市文明办加大电动自行车违法处罚曝光力度。
1.查处接送学生电动车违法的,抄送至学生所在学校,并抄告教育部门;
2.查处*员、公职人员电动自行车违法的,一律抄告市机关工委;其他工作人员,一律抄告所在单位。
出行安全
家长们要承担起监护责任
以身作则
言传身教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这些出行常识请牢记
告诉孩子
1
走路
1、穿越马路须走人行横道、斑马线、人行天桥、地下通道;
2、通过有信号灯控制的人行道,须遵守信号灯的规定。
3、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道,要“左看,右看,再左看”,注意来往车辆,不追逐、不嬉戏、不奔跑。
4、不爬越马路边和路中的护栏、隔离栏,不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打车辆等。
带好头盔非常重要
2
骑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和《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
(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二)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16周岁;
(三)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搭载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
(四)16周岁以上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
接送孩子上学、放学时,骑行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时,家长和孩子一定要规范佩戴好安全头盔!
以下三点很关键:
(1)了解大型车辆的内轮差(盲区),保持安全距离。
(2)不能边骑车边听音乐
(3)不能边骑行边使用手机
3
乘车
1、乘坐私家车,系好安全带。
私家车接送幼儿和学生出行,一定系好安全带,安全带=生命带!家长和孩子都要系好安全带。同时为孩子选用适合其年龄、体重的儿童安全座椅,切莫怀抱孩子或让孩子坐在副驾驶位置。
2、乘坐公交车要坐好扶稳
乘坐公交车上下学,在车上嬉戏打闹,非常危险,尤其是车辆突然刹车时,嬉闹的孩子可能来不及抓住扶手而摔倒。
在进入车厢后,尽量靠后走,不要聚集在上下客车门处,以免在开关门时被夹。
同时,在车辆行进过程中,坐好扶稳,不将身体伸出车窗,以免发生危险。
来不及上车,不追赶即将离站的车,等候下一辆。
来源:丹阳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