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12月13日,南京保卫战失利,当时的中华民国首都南京沦陷,侵华日*公然违反国际条约和人类基本道德准则,在我南京城进行了有组织有预谋的大屠杀行为,共计死伤人数为30万,这件事情令我们无数的中国人失去生命、家庭破碎,是我们中华民族永远的伤痛。日*不仅在城内烧杀抢掠、强奸妇女,其中有两个*官甚至在城里搞起了所谓“百人斩”的屠杀比赛,他们是谁?这件事情的经过是怎样的,最终他们受到了应有的惩处了吗?今天我们就来回顾这一事件:
向井敏明与野田毅
这两个人一个是日*第十六师团第九联队第三大队少尉炮兵小队长向井敏明,另一个是日*第十六师团第九联队第三大队少尉*官野田毅。
早在年11月,在日*向南京进*的途中,他们两个人就提出想要搞一个比赛,以先杀满人为胜利,*注为一瓶葡萄酒,这件事情后来被随*的日本记者知道后,觉得这是一个吸引眼球的事件,随即大肆报道,并且一共进行了两次。
第一次报道是在日本的《东京日日新闻》,期间详细报道了此二人在江苏无锡的横林镇、常州车站、丹阳奔牛镇、吕城镇、陵口镇、句容县城以及南京紫金山等地刀劈百余人的经过,而且不仅仅有详细的人数和时间,甚至还配有当时的照片,以下是当时两人的对话:
《东京日日新闻》报道
向井少尉:照这么下去别说去南京了,到丹阳的时候我就可能斩了一百名左右了,是野田的失败呀,我的刀砍了五十六人只有一个缺口。
野田少尉:我们两人都不砍逃跑的人,我又是个副官所以成绩上不去,到丹阳之前一定创下大记录给你看。
第二次报道是在年12月13日,《东京日日新闻》再次做出了最新报道,以下是部分内容:
野田:“喂,我斩了一百零五了,你呢?”向井:“我一百零六了!”……两少尉:“啊哈哈哈……”结果是谁先砍了一百人都不去问了,“算作平手游戏吧,再重新砍一百五十人怎么样”。两人的意见一致了,十一日起,一百五十人斩的竞争就要开始了。
这两个丧心病狂的家伙已经近乎于变态,竟然在计划新一轮的”比赛“,并在后来,还要将自己的战刀送给报社留作纪念,言谈之间神情轻松,丝毫不以为意,感觉自己像是做了一件很平常的事情。
后来日本投降后,年1月19日,远东最高盟国统帅部根据同盟国授权,公布《远东国际*事法庭宪章》,宣布成立远东国际*事法庭,在东京审判日本战犯(又称东京审判)。
向井敏明与野田毅二人受审
有一次,法庭的中国代表无意之间看到了这篇报道,震惊之余立即向国民*府发出通告。国民*府收到后立即指示要全力追查这两人的下落,可是这两个家伙在战败回国后竟然离开了*队,在日本做起了小生意,中国代表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找到这二人,并押回南京受审。
年12月18日,国防部审判战犯*事法庭在中山东路号励志社大礼堂对向井敏明和野田毅进行公审。庭长为石美瑜,法庭内座无虚席。为了让更多的人能听到公审战犯实况,庭外还装有广播器。高音喇叭下,挤满了前来听公审实况的群众。在审理过程中,两战犯一再抵赖进行杀人比赛的事实。
向井敏明被押赴刑场
这两个家伙竟然诡辩称:当时是因为日本*界为了弘扬所谓的“武士精神“和博得女性的欢心,而采用了虚假的报道的形式,庭长石美瑜当场斥责:日本战时新闻审核严谨,不可能出现虚假之事,采用杀人的方法来获取女性芳心的诡辩更是苍白至极!
两人在刑场抽“最后一根烟”
最后,审判长石美瑜严正宣判:
按被告等连续屠杀俘虏及非战斗人员,系违反海牙陆战规例及战时俘虏待遇公约,应构成战争罪及违反人道罪。其以屠戮平民,认为武功,并以杀人作竞赛娱乐,可谓穷凶极恶,蛮悍无与伦比,实为人类蟊贼,文明公敌,非予尽法严惩,将何以肃纪纲而维正义?爰各科处极刑,以昭炯戒。
向井敏明与野田毅被执行枪决
这两个灭绝人性的家伙最终被押往雨花台刑场执行了死刑,终于受到了应有的惩处,也算是对南京死难的同胞一点交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