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反腐大快人心,不少大老虎小苍蝇受到了严惩。在一般人印象中,不论老虎还是苍蝇,多少有点权力,然而镇江丹阳的这只“小苍蝇”一点权力也没有,却也能在一年之内贪污万余元,真是令人惊讶。
年2月10日,《丹阳日报》第3版刊发了一则新闻,标题为:“利用职务便利男子虚报修车费侵占万余元”。
相关新闻报道新闻说,今年35岁的吴某曾是丹阳某公司的一名驾驶员,负责接送员工上下班以及公司部分车辆的维修工作。他染上了*博恶习后债台高筑,于是打起了虚报车辆维修费的主意。他通过伪造部门主任签字,又与汽修店负责人勾结,一次次虚报车辆维修费。在一年不到的时间内,他采用这一手段,共计作案22次,向公司虚报维修费用万余元,全部挥霍一空。
新闻说,公司财务部门整理报销发票时发现了吴某提交的发票存在签名造假的情况,随即报了警。年8月,公安机关以诈骗罪对吴某提请批准逮捕。年10月,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检察院认为,吴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应当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近日,丹阳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
网络图片,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从《丹阳日报》的这则新闻来看,这个犯罪分子吴某只是公司的司机,平时负责开车,车辆坏了之后也负责车辆维修。很多单位的司机都是这样的工作安排,没啥问题。正常情况下,吴某这样的司机,只是单位的普通员工,既不当官又不带长,更不具备签字报销的权力。照理说,这样的人不具备贪污腐败的机会。然而这个吴某胆大包天,竟然伪造部门主任签字,然后内外勾结,搞了那么多钱,真TN的是个“人才”。
吴某35岁,年纪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如果他老老实实工作,一辈子也会平平安安,至少能混个老婆孩子热炕头的安稳日子。然而他染上了*博的恶习,并且欠下大量*债。正常的日子混不下去了,自然而然就会生出各种邪恶的念头,一旦有了一丝机会,他便贪得无厌地伸出了黑手。所以,还是老话说得对,十*九输,**没有好下场。
网络图片,苍蝇很让人讨厌从这篇新闻描写看,公安机关一开始是以诈骗罪抓的吴某。假如以诈骗罪论处,吴某诈骗万余元属于数额特别巨大,量刑起步就是7年以上有期徒刑。而检察机关认为是职务侵占,也就是俗称的贪污,最终吴某因此被判3年10个月,刑期只相当于诈骗罪的一半左右。这算是便宜了吴某了。作为读者,推测起来,很有可能吴某的家人替他还了这笔钱了。普通人家,哪来这么一大笔钱?八成是其家人卖了房子凑出来的。可怜其家人,被吴某害惨了。
正常情况下,老虎苍蝇,好歹是个“长”。吴某啥“长”也不是,仅仅是个普通司机,居然也“混”到了苍蝇的级别。不过他毕竟不带“长”字,姑且称其为“小苍蝇”吧。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丹阳的这家公司,也该好好反省一下财务报销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