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丹阳市吕城镇留庄村村民向热线-反映,当地村委会利用农用地违规建设了两处房产,被国土部门责令拆除,但是没有起到任何效果。随后,国土部门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4年过去了,这两处违建房产依然屹立不倒,这是怎么回事呢?来看记者的调查。
在丹阳市吕城镇留庄村,记者注意到,村民反映的这两处违建,目前一栋被用作村委会和村民服务中心,另一栋被用作村里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好好的房子为什么都是违建呢?事情还得从四五年前说起。
村民说,村领导班子调整之后,将刚刚建成不久的大楼闲置不用,转而又到另一处地方新盖大楼。但新楼因为用地手续违规,被国土部门责令拆除。
丹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丹东分局土地利用股工作人员徐峰说:“当时留庄村委会在路边上,没有经过任何批准手续,然后开始建筑房子。我们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过后,随即进行了我们的制止措施。并且进行了相应的处罚。”
国土部门给出的处罚措施一共有三条,第一,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0.51亩土地,第二,限期15日之内拆除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第三,对非法占用的0.51亩土地处以20元每平方米的罚款,共计元。然而,面对处罚,留庄村村委会却不予理睬。
有丹阳市吕城镇留庄村村民表示,在国土局查了以后,他们悄悄的、慢慢把它盖起来了。
丹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丹东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留庄村村委会无视处罚,他们也很无奈,眼看房子已经建成,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徐峰说:“在限定的期限之内,他没有履行处罚内容,我们就依据程序依法向丹阳市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法院也进行了相应的行*裁定。”
年5月25日,丹阳市人民法院做出的行*裁定书上明确,准予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丹阳市国土资源局做出的行*处罚决定书。然而,法院的强制执行实际却并没有发生,留庄村村委会随后又扩大违建范围,打算在南侧再建一栋楼,接到村民举报后,国土部门再次上门处罚。处罚意见和第一次一样,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然后恢复用地。但是,这一次处罚依然没有起到任何效果。
徐峰说:“我们根据法律规定,不具备强制执行权。他不愿意履行的话,我们也只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年3月31日,丹阳市人民法院再次做出行*裁定,留庄村委会违规使用3.63亩土地,准予强制执行丹阳市国土资源局做出的行*处罚决定书。但是这一次,法院的强制执行还是没有发生。两栋大楼顺利建成并装修,留庄村村委会也随即整体搬迁到了那里。而此前闲置的村委会大楼出租给了私人老板,变成了厂房。
房屋承租企业工作人员表示,房子村委会租给他们9万多元一年。
明明有新的村部大楼,却偏偏要另外选址再建,在没有任何土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留庄村村委会强行建设,面对国土部门的一次又一次处罚,村委会完全不理不睬,即便国土部门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强制执行,但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两栋大楼非但没有遭到拆除,反而建成投入了使用。这背后的原因究竟是什么,法院的强制执行最后为什么成了一纸空文。
7月31日中午,记者来到丹阳市吕城镇留庄村村委会,面对关于违建的追问,村书记胡州平解释,原来新建的村部大楼因为设计理念落后,不太适宜办公,他们不得已只好选址重建。
丹阳市吕城镇留庄村书记胡州平说:“原来的村部没地方停车,现在我们开会,车子也多,又靠着马路。再说那个房子实际办公也不是太适应。这个前面的事情我就不太清楚了,因为是前面领导做的事情。”
既然决定重新选址建楼,为什么没有按照相关流程报批手续,等土地等相关手续完备之后再施工呢?吕城镇驻留庄村干部宋正舜这样解释。
丹阳市吕城镇副镇长宋正舜说:“因为土地指标也很紧张,还涉及到调规要有窗口期,不是说调就可以调。”
土地指标紧张,规划调整又拖得时间比较长,在明知建房违法的情况下,留庄村村委会最终还是决定强行施工,直到后来遭到国土部门处罚,都没有放弃建设。
胡州平说:“因为我们现在建的,确实是为当地服务的,也不是说个人利益。后面我们不是还是在补手续了。手续现在还在办理当中。”
先违建,然后补办手续,对于这样的做法。很多村民并不认同。
丹阳市吕城镇留庄村村民说:“一个村委会应该遵纪守法,不能违建,起坏的带头作用。自己带头违建了,老百姓不要违建吗?还在查什么查。”
村民告诉记者,事情发生以后,他们多次向丹阳市人民法院投诉,质疑他们的强制执行为何成了一纸空文。当着记者的面,村民再次联系了法院的执行长王俊。
丹阳市人民法院执行长王俊说:“吕城镇*府,包括他们综合部门都要求我们法院暂缓执行。因为考虑到拆了以后,社会效果和社会损失,影响不好。”
为了进一步核实情况,记者随后找到丹阳市吕城镇*府,相关负责人承认,当初法院来强制执行拆除违建时,他们确实为村委会说了话。
宋正舜说:“我们也请求法院执行局帮我们想想办法。首先这个也是服务大众的,也不是个人性质用于牟利。他们后来建议我们能够补办,把手续补起来就可以。”
考虑到村委会带头盖违建,社会影响太坏,而且拒不履行国土部门处罚,吕城镇*府决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纪处分。
丹阳市吕城镇主任科员*伟华说:“我们镇纪委也对村书记和时任主任做出了*内警告处分,由于他们当时没有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下一步,我们镇将尽快这块土地进行报批,完善手续。”
明明知道用地没有报批,却依然强行施工,等建设完成之后,再来补办手续,这是典型的“先上车,后补票”行为,在法制日益完善的今天,无数的教训告诉我们,“先上车,后补票”的做法,就是对法律的践踏和挑战。就像我们片子当中所反映的那样,这种行为屡屡发生,是一些监管部门,包括法院,都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虽然相关责任人已经受到了*纪处分,但是这样的行为,确实是起到了错误的示范作用,带来了恶劣影响。要想根治“先上车后买票”的乱象,除了审批部门要减*便民,优化服务,加大审批的进度,更重要的是,要加大对违规上马项目的问责力度,让依法依规办事成为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