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年江苏省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特色载体申报工作的通知》(苏财工贸〔〕14号),经组织申报、各地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拟确定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京浦口经济开发区、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江苏省丹阳经济开发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等8个开发区为年江苏省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特色载体,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年6月25日-6月30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与省财*厅、省工信厅联系,联系-、(业务咨询)、-(信访举报)。
江苏省财*厅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年6月25日
来源: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声明:“英轩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