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居民朋友们:
您们好!
为进一步规范就业失业登记办理,加强就业失业人员管理。现为各类享受补贴*策人员提供就业失业登记及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服务。享受各类补贴*策须先履行义务,配合公共就业部门如实告知就业失业状态并完成登记。
后续相继对完成失业登记人员提供技能培训、创业培训、求职登记、招聘会推介等就业服务。(失业人员需未在单位就业且无单位参保信息,未注册工商营业执照,已注册未经营需注销才可登记失业)
对完成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登记灵活就业且符合社保补贴*策的自完成就业困难人员并登记灵活就业之月起(营业执照注销为次月)给予社保补贴。未认定就业困难人员且未登记灵活就业不予补贴。对享受相关*策的就业困难人员登记造册,实行动态管理。
请以上符合条件的居民朋友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1寸登记照、相关身份佐证材料到常住地所在村、居委会及时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注意:
以上人员认定只针对枝江市户籍年初次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以往年度成功申报过社保补贴的人员暂不在此次登记范围之内。有关*策后续会随时更新,请居民朋友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