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正则小学课外读物管理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学生课外读物的管理工作,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促进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加》(教材[)2号)和《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教基函()12号)的精神,结合市局相关要求及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严格管理,使学生课外读物符合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要求,开展校园读书活动,让读书成为师生的生活习惯,建设书香校园,倡导亲子共读,建设书香家庭,营造爱读书、读好书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小组
组长:陈国钰
副组长:余浩、秦明俊、赵国方
成员:图书管理人员、全体老师
三、工作内容
1.加强排査,剔除不宜读物。教学中心要带领图书室管理人员在原来排查清理不良图书的基础上再进一步按照教育部《办法》要求,认真排査学校馆藏、班级柜藏,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书籍要封存管理,不准借阅。各班要随时检查学生带入学校的课外读物,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读物,要教育学生禁读并及时告知家长。各班要通过家长会、家长群、家访等方式,使广大家长熟知教育部《办法》中规定的不宜读物,并对家藏图书进行排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图书应剔除,禁止学生阅读。
2.定期更新,确保读物质量。在清理12条负面清单内图书的基础上,逐步优化学校馆藏结构,加强图书馆配备建设,确保图书馆每年生均新增(更新)纸质图书不少于一本,不断提高馆藏图书质量和适宜性,使馆藏围书更加适合学生年龄特点和认知要求。
3.完善监督,把好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出版物采购廉*风险防控机制,按照“凡进必审”“谁选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建立“双审查”责任制,把好选用关,将教育部《全国中小学图书馆(室)推荐书目》作为学校图书馆馆配建设的主要参考依据,科学合理配置纸质书刊。
4.坚持“红线”思维,严格捐赠审查。制定学校捐赠图书工作机制,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严禁其他单位或个人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在校园内销售课外读物;非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学校不组织任何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行为;不得引导、暗示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图书;未经同意,不得组织学生、家长下载各类学习平台、安装APP,或网上学习资料、读物征订等。
5.推动师生、亲子共读,建设书香校园、书香家庭。
教学中心要做好学校读书计划的落实工作,制定年度计划、工作方案、阅读内容、考核办法,强化课程实施过程管理,使读书活动在本校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促进书香校园建设。要采取措施,组织开展“亲子共读”活动,建设书香家庭。各班要把学生读书作为缔造“善美教室”的主要内容之一,创造条件便于学生阅读。语文学科组要担起学生读书的责任,使学生养成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好习惯。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保障,推进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常态化。
学校成立以业务校长任组长,教学管理中心主任任副组长,语文学科组长和各班班主任为成员的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小组,负责学校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切实做好教育部《办法》和学校《方案》的落实工作,使本校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阅读等工作良性发展。
2.注重宣传,使教师、学生、家长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人人皆知。形成工作合力,保证工作效果。
3.严格管理,失职问责。
全校教师要增强责任心,严守纪律,规范自己的行为。凡因工作不力致使学生课外读物出现问题者,对当事人严肃问责。
监督-丹阳市正则小学年6月9日
正则小学关于课外读物进校园专项管理致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之规定,结合《中小学生课外读物12条负面清单》的要求,我校对图书室、公共阅读区域、班级图书柜等现有图书进行对照检查整理,努力给孩子们一个健康、绿色的读书环境。为了孩子们的健康成长,培养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良好习惯,进一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文化水平,正则小学特向全体家长提出如下倡议:
1.经常陪孩子去书店、图书馆,为孩子精心选择适合孩子年龄段的优质读物,不涉及《中小学课外读物12条负面清单》中的书类,选择一些积极向上,启迪孩子心灵,有益孩子身心健康的书籍。
2.鼓励孩子自主阅读,每天不少于30分钟,做一个热爱读书的孩子。
3.在阅读过程中,教育孩子爱护书籍,不随意毁坏书籍。
4.鼓励孩子学做读书笔记,养成“不动笔墨不读书”的好习惯。
5.开展亲子阅读,营造良好的家庭读书氛围,和孩子一起交流读书心得。
6.鼓励孩子养成阅读分享的好习惯,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读书活动。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让我们共同携手,家校协同,共同助力孩子健康快乐的成长!(后附《中小学课外读物12条负面清单》)
丹阳市正则小学
附:中小学课外读物12条负面清单
(一)违背*的路线方针*策,污蔑、丑化*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史、国史、*史的;
(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五)存在违反宗教*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六)存在违反民族*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七)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八)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博、*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十一)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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