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总工会将于今年“五一”前夕,分别授予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职工全国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省总工会研究确定了我省全国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推荐对象。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我省推荐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年3月19日至25日。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江苏省总工会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兼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