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和省教育厅《关于启动江苏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紧急通知》,依据《镇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年春学期延迟开学有关工作的通知》(镇教发〔〕5号)要求,现对我市延迟开学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延迟开学时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年春学期开学时间由原定的2月10日延至2月17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在延迟开学期间,各级各类教育培训机构一律不得开展线下集中服务,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不得在规定的开学时间前举行任何形式的线下集中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各学校要通过多种途径,引导学生不离家、不返校,安排班主任和专任教师通过网络平台做好学生的答疑、辅导,指导学生合理安排好在家的学习和生活。处在湖北等疫情重点防控地区的师生员工必须等通知返校。
2.加强校园管理。放假期间有学生留校的学校,要重点加强校舍特别是宿舍、食堂卫生安全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严禁外来人员留宿。各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要全面摸排并掌握本校师生员工寒假期间行程动向,凡与疫情重点防控地区人员有接触的师生须按疫情一级响应的程序处置。
3.做好开学准备。各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要制定开学报到及开学后应急工作预案,加强同所在地卫生防疫部门联系,根据疫情发展情况,提前准备疫情防控所需的消*、防护、体温仪等应急物资储备,动态掌握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各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要安排专人负责信息报送,落实疫情防控“日报告”制度,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误报。
丹阳市教育局
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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