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10月1日至年9月30日期间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六)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丹阳市教育局年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辽师)》(见附1),专业条件要求参照《丹阳市教育局年公开招聘教师专业参考目录》(见附3)。
(八)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年和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应聘时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其他情形按社会人员报名。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九)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现役*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本次招聘,丹阳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1.报名方式与时间、地点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年10月25日9:00-16:00。
报名地点:大连市沙河口区*河路号长城饭店
报名地点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如有变动,按省、市有关要求提前在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网另行补充公告。
咨询徐老师。
QQ工作群:群名“年教师公开招聘”
群号:“”
2.报名材料:报考人员需携带《丹阳市教育局年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辽师)》(见附件2)和《丹阳市教育局年度公开招聘教师新冠疫情防控网上告知暨考生承诺书》(见附件4)到报名地点提交应聘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资格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供教师资格证考试成绩单。
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
丹阳市教育局根据公告的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4.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经查实,取消考试考核资格或录用资格。
5.岗位核减、取消。报名截止后,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在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