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46号)和《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镇办发〔〕24号)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丹阳市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0名。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12月31日至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要求;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丹阳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年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南师大)》(下简称《岗位表》,专业条件要求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年)》(附件3)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年版)》(附件4)。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届毕业生。
现役*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省和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本次招聘,丹阳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解除或终止聘用关系的人员(特指开除)不得应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与时间、地点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年1月4日上午8:30-16:00。
报名地点: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笃学楼
颜老师。
2.报名材料:报考人员需携带《丹阳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年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南师大)》(见附件2)到报名地点提交应聘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资格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年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协议书或所在学校(院)的所学专业证明材料、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等其他材料。
备注: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材料。
丹阳市教育局根据公告的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4.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经查实,取消考试考核资格或录用资格。
5.岗位核减、取消。报名截止后,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在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