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中共丹阳市委组织部、丹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4月30日至年4月30日期间出生;30周岁以下为年4月30日至年4月30日期间出生),年龄、工作年限计算的基准日期为年4月30日(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勤工助学等不计入工作年限);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要求;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丹阳市部分事业单位年上半年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中的专业界定,请参照《专业参考目录》进行查核;
现役*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尚在处分期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应聘报名
1、报名时间和方式:
(1)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与审核、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