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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4/2 15:33:00
昨天丹阳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0年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的通知

并附

丹阳市中小学00-0学年第二学期校历

划重点: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放假,如无新冠疫情防控的特殊规定要求,时间定为:月9日至月日。新学期学生月日(周日)报到,日(周一)正式上课,教职工于月0日(周六)到校上班。请各校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执行,任何学校均不得推迟放假或提前开学,寒假期间原则上不安排返校日或返校活动。

寒假期间,要细化假期校园管理和人员管控方案,校园原则上实行封闭式管理。学校教职工原则上不跨省出行,要引导学生和家长非必要不出省。教职工确需省外出行的需向单位报告并经批准同意,学生和家长确需出省的要将目的地向学校报备,保证行踪可追溯,并落实当地卫生健康、疾控部门的有关规定。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设区市,不得赴境外(不含澳门地区)旅游探亲。

开学前4天,所有师生员工要做好每天的体温检测和记录,并在返校时提交。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行程史的师生员工还需查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中高风险地区师生员工暂不返校。

全省0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时间为月6-8日,全省0年新高考适应性演练考试安排在月3日至5日,

0年暑假放假时间拟定为7月日,秋学期开学上课时间拟定为9月日。

校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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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0年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的通知丹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0年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社区教育中心:

寒假将至,为统筹做好全市学校寒假假期和明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抓好今冬明春校园疫情防控工作,引导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平安、健康、快乐、有意义的假期,根据《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0年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的通知》(镇教办发〔0〕7号)精神,现将我市0年中小学幼儿园放寒假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放假和开学时间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放假,如无新冠疫情防控的特殊规定要求,时间定为:月9日至月日。新学期学生月日(周日)报到,日(周一)正式上课,教职工于月0日(周六)到校上班。请各校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执行,任何学校均不得推迟放假或提前开学,寒假期间原则上不安排返校日或返校活动。各中小学和幼儿园要及早将寒假时间和相关安排告知师生和学生家长,指导学生和家长提前规划安排好学生假期生活。

二、有关工作要求

.坚决做好假期疫情防控。入冬以来,全国多地新冠肺炎疫情又出现反弹迹象,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各校要站在保护师生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今冬明春是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严格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联合印发的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寒假前后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苏教体艺函〔00〕4号)要求,压实学校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在思想上行动上决不能有丝毫侥幸和松懈,切实落实校园疫情防控措施,守护好师生安全。放假前,学校要面向全校师生员工组织开展一次疫情防控专题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加强寒假期间的自我防护,通过多种形式对教职工、学生和家长进行当前疫情形势和防护知识再教育,坚决执行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要制定离校师生“一人一档”信息台账,以适当方式逐人告知教师、学生及其家长离校注意事项和假期居家疫情防控要求,确保离校师生底数清、返家行程可追踪、家校协同有反馈。

寒假期间,要细化假期校园管理和人员管控方案,校园原则上实行封闭式管理。学校教职工原则上不跨省出行,要引导学生和家长非必要不出省。教职工确需省外出行的需向单位报告并经批准同意,学生和家长确需出省的要将目的地向学校报备,保证行踪可追溯,并落实当地卫生健康、疾控部门的有关规定。省外出行的需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状况,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设区市,不得赴境外(不含澳门地区)旅游探亲。各校要严格执行师生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要高度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特别是要切实做好受疫情影响较大学生的心理疏导和关爱帮扶工作。

开学前4天,所有师生员工要做好每天的体温检测和记录,并在返校时提交。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行程史的师生员工还需查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中高风险地区师生员工暂不返校。

.认真做好学期结束阶段工作。全省0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时间为月6-8日,全省0年新高考适应性演练考试安排在月3日至5日,其他考试按教师发展中心期末考试日程安排进行。在落实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的基础上,各校要加强学期结束阶段的教学常规管理,不得压缩新课教学进程延长复习时间,切实加强对复习阶段学生作业量的管理,杜绝考试复习期间滥发复习讲义的行为,切实减轻学生作业负担。有序安排好复习考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法治和安全教育、代收费项目结算、师生寒假活动设计等工作。要对照学期工作计划,检查各项任务的落实情况,认真做好总结,及时做好文件、档案和图书资料的处置归档工作。要组织教师对学期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总结和反思,认真做好绩效考核工作。

3.加强假期家校合作。寒假前要密切家校联系,通过多种渠道将假期时间安排告知家长,要加强健康教育,引导师生和家长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少流动、少聚集。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尊重孩子的健康情趣,培养孩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督促孩子注意安全,鼓励孩子积极参加有益身心健康、陶冶情操的体育、文艺等活动。要发挥家庭在劳动教育中的基础作用,家长要注重言传身教、潜移默化,让孩子体会劳动光荣,教育鼓励孩子亲自动手、主动承担家务劳动,科学合理使用电子产品,不沉迷网络游戏。倡导家长和孩子共同参加社会性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通过社区服务、社会调查、助弱扶困等,增强孩子的实践体验、情感体验、生活体验,锤炼学习的品质。在学生中广泛开展“假期五个一”活动,即:读一本好书、尽一份孝心、做一件好事、做一次社会调查、学一种技能。将国家着力解决中小学生课外负担重的决心传达到每个家长,动员学生家长在假期不要盲目跟风参加社会补课,更多安排适合学生兴趣爱好特长的活动,增强学生的发展自信。

4.合理安排假期作业。学校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合理布置学生寒假作业,学生每天的书面作业量不得超过平时作业数量要求,切实控制各科作业累加后的寒假作业总量。建议各学校做好总量统筹,将假期作业规划到天,分解到学科。提倡布置有利于学生动手动脑、提高实践创新能力的活动性、体验性、探究性作业。要充分利用“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省“名师空中课堂”、镇江智教育等教育资源,让学生学会选择,学会规划,为学生学习成长提供贴心周到的服务。

职业学校可根据职业教育规律特点,布置相关调研课题,适当开展师生企业实践、社会实践、社会服务、技能训练、创新创业实践、拔尖人才培养项目等活动,落实各项活动的组织管理措施。筹划毕业班学生顶岗实习工作。

5.强化违规办学行为治理。各校要严格贯彻《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意见》(苏教基〔07〕0号)和《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教基函〔09〕号)和《关于集中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保持高压态势,坚决制止违规招生、违规补课和有偿家教等行为。

严禁利用假期组织学生集体补课、超标教学,提前讲授春学期课程或以各种名目举办文化课补习班、培优班、提高班等,中小学在职教师不得到校外培训机构上课或兼课,不得租借校舍用于举办针对中小学生的文化课补习班,不得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补习班、培优班或提高班,不得组织、要求或暗示学生到校外机构进行补课、培训等。

放假前,各校要对假期执行相关规范工作进行专门部署,对近期规范执行不力的重点环节、重点对象,各校要提前发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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