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46号)和《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镇办发〔〕24号)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丹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简称丹阳市人社局)、丹阳市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27名。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11月30日至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要求;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丹阳市教育局所属高中年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下简称《岗位表》,专业条件要求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年)》(附件3)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年版)》(附件4)。
现役*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省和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本次招聘,丹阳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解除或终止聘用关系的人员(特指开除)不得应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与时间、地点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年11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南京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一楼大厅(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笃学楼)。
颜老师。
2.报名材料:报考人员需携带《丹阳市教育局所属高中年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到报名地点提交应聘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资格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年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协议书或所在学校(院)的所学专业证明材料和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等其他材料。
丹阳市教育局根据简章的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4.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经查实,取消考试考核资格或录用资格。
5.岗位核减、取消。报名截止后,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在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网站、丹阳市教育局网站发布公告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6.领取准考证。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于11月18日上午7:00-8:30在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
(一)考试方法
本次招聘考试由笔试和试讲两部分组成,总分均为分。笔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和本学科专业知识,考试时间为分钟;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不超过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试讲的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试讲为模拟课堂,时间为20分钟,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等。试讲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二)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40%、试讲60%的比例合成计算(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计算)。
考试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笔试最低合格线为50分,试讲最低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三)考试时间及成绩查询
笔试时间初定为年11月18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和试讲入围人员名单于11月18日在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网站公布。
试讲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工作结束3日内在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网上发布成绩公告。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同分,以试讲成绩高者入围;如试讲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由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组织实施,考察由丹阳市教育局负责。因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出现缺额的,从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报人社部门备案后在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