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来啦!
我市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今年1月起上调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厅《关于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规定,从年1月1日起调整我市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这次基本养老金调整
对丹阳市退休人员来说
是我市连续第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也是连续第4年统一安排、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更好地体现了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基本原则。
一起来看看
丹阳市这次的调整方案吧!
调整方案
01
调整范围:
此次调整范围是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
02
调整方法:
在具体调整办法上,按照相关要求,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三结合”的办法。
03
调整时间
此次调整从年1月1日起执行。
具体调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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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额调整部分
主要体现社会公平和制度统一,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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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挂钩调整部分
主要体现效率和激励,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具体分两部分增加养老金:
第一部分,与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缴费年限)挂钩:
缴费年限15年(含)以下的部分,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下同)月增加2元;
缴费年限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3元;
缴费年限25年以上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4.8元。
按缴费年限月增加额不足30元的,按30元增加。
第二部分,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均按本次调整前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4%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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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适当倾斜部分
主要考虑向高龄人员倾斜:
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5元、35元和45元。
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15元、25元和35元。
目前,我市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工作正稳步有序开展,从年1月1日起增发的养老金将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END
来源:丹阳智慧人社
作者:谭益忠
编辑:张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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