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优化我市人才生态,更好的推动我市经济转型升级,近日,我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人才生态打造更具竞争力人才发展环境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从促进招才引智和招商引资高度融合、推展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孵化平台、加大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力度等多个方面聚焦最优人才生态打造,共提出4个方面,15条内容,*策点达60多个。其中,在以下6点内容上实现了新突破:
一高层次引才以更加开放的胸襟推进高层次引才。《意见》提出在招引力度和方式上,更加侧重扶持创业人才、全职人才,鼓励单位自主培养顶尖人才,由我市单位申报入选“千人计划”等国家级人才计划的,给予人才最高50万元奖励;优化调整现代农业人才引进目标计划和资助金额;鼓励顶尖人才、海外高层次人才团队、著名科研机构和高校院所在我市建设重点技术研发平台;广泛开展“海内外人才丹阳行”“家乡人才看家乡”“在外人才恳谈会”等活动,与丹阳籍或曾在丹阳学习、工作、生活过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保持经常性联系交流,落实“凤还巢”计划。
二重塑引才氛围以更严格的制度重塑引才氛围。《意见》在部门联动方面明确部门职责任务,加大刚性考核力度,重点推动商务局和镇(区、街道)以招商引资带动招才引智,创新推进招才引智与招商引资工作。建立“双招双引”融合互动机制,从单纯引才、单纯招商,向“人、财、项目”打包引进的模式转变,形成“团队+技术+资本”的招商新模式,力争引进一个项目、带来一批人才、激活一个产业。
三鼓励市场化引才以更加灵活的手段鼓励市场化引才。《意见》要求镇(区、街道)必须结合自身实际出台人才招引办法,把资源向人才项目倾斜;强化引才激励机制,对园区平台、中介机构及个人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奖励5万~20万元;积极举办各类引才活动,支持镇(区、街道)和企业机构举办人才论坛、行业学术会议等,给予最高10万元资助,打造丹阳引才聚才活动品牌。
四发挥本土人才“传帮带”作用以更具体的措施发挥本土人才“传帮带”作用。《意见》提出,要研究制定乡土人才引进培育计划,围绕眼镜、汽配、文化等产业,组织开展各类技能大赛,培养造就一批带领技艺传承、带强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的民间技艺技能人才;加快青年企业家的引进和“二代”企业家的培养,培育名职业化、市场化、专业化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五引育民生领域紧缺人才以更加优惠的*策引育民生领域紧缺人才。《意见》明确,在紧缺专业人才引进上,支持教育、卫生、市属平台等国有企事业单位设立人才引进专项基金,开展紧缺专业人才专项招引工作,分三个层次给予10万~30万安家费、20万~万购房补贴、上浮工资总额40~50%,与周边地区形成比较优势,吸引一批企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民生领域高层次人才,相关资金由市人才基金列支。
六构建人才服务保障体系以更加立体的框架构建人才服务保障体系。《意见》提出了在“拴心留人”上,把人才公寓建设、使用、管理情况纳入人才工作考核指标,强力推进重点园区、重点板块人才公寓建设,鼓励人才集聚的镇(区、街道)盘活公共租赁房等现有资源,利用自有存量土地建设人才公寓,多渠道解决人才阶段性居住需求,并加快完善教育、医疗、投融资等从工作到生活各个方面的配套服务,真正让各类人才在丹阳安居乐业。
全文如下:
《关于进一步优化人才生态打造更具竞争力人才发展环境的若干意见》
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优化我市人才生态,打造更加具有竞争力的人才发展环境,增创人才引领发展的新优势,根据省委《关于聚力创新深化改革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人才发展环境的意见》和镇江《关于进一步优化人才生态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聚焦集聚要素,全方位促进高层次人才引进
1.优化升级“丹凤朝阳”人才计划。更加侧重扶持创业人才、全职人才,鼓励单位自主培养顶尖人才,由我市单位申报入选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或相当层次领*人才的,给予新入选人才最高50万元奖励。实施柔性引才计划,鼓励企事业单位柔性引进国内外知名院校、科研机构、跨国公司等各类高层次人才,经市人才办评审认定的,给予用人单位支付人才薪酬30%的补贴。优化调整“丹凤朝阳”人才计划现代农业创新创业人才引进目标计划和资助金额。广泛开展“海内外人才丹阳行”“家乡人才看家乡”“在外人才恳谈会”等活动,与丹阳籍或曾在丹阳学习、工作、生活过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保持经常性联系交流,落实“凤还巢”计划,优先推荐申报各级人才计划和专项资金,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支持、重点资助。
2.促进招才引智和招商引资高度融合。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主导产业转型发展需要的关键项目、关键技术,以市场为导向,着力引进一批在行业内发展潜力足、成长性强、支撑力大、具有标志性的“人才+科技”产业化项目。创新推进招才引智与招商引资工作,建立“双招双引”融合互动机制,逐步提高招商项目中高层次人才项目的比例,从单纯引才、单纯招商,向“人、财、项目”打包引进的模式转变,形成“团队+技术+资本”的招商新模式,力争引进一个项目、带来一批人才、激活一个产业。推行招才引智、招商引资同部署、同考核,各镇(区、街道)必须结合自身实际出台人才招引办法,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视同招商引资项目进行考核。
3.拓展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孵化平台。鼓励顶尖人才、知名科学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团队、国内外著名科研机构和高校院所在我市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对设立的专业型、开放性、公益性研发机构,在国家和省专项经费支持基础上,给予一定的财*后补助。支持开发区科创园、高新区科技小镇等孵化基地,设立“招院引所”基金、孵化器引导基金,支持推进孵化器持股孵化。对高层次人才创办企业入园比例达到60%以上的国家级、省级孵化器分别给予万元、万元的奖励。积极打造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对新建成的院士工作站、“千人计划”专家工作站、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最高给予万元资助。
4.丰富引才聚才活动平台。充分利用“人才云”大数据平台,同步绘制产业地图和人才地图,准确掌握各领域海内外领*人才分布,精准对接企业人才需求。完善人才信息数据库,加强基础人才预警预测,定期梳理、动态调整,提高人才对接效率。依托我市特色产业,积极邀请院士、“千人计划”专家等来丹考察交流,举办“大院大所”丹阳行、行业高层次论坛、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着力打造丹阳引才聚才活动品牌。支持园区、企业、产业联盟、新型研发机构组织发起各类高层次人才活动、高峰论坛、学术会议等,给予最高15万元资助。
5.完善引才激励*策。推广人才举荐制,强化以才引才、以才荐才。大力推行社会化引才奖补机制,积极培育和引进高端猎头机构,拓宽寻才引才渠道,对园区平台、中介机构及个人引进国家级、省级高层次人才的,给予5万-20万元奖励,对获得“丹阳市引才工作奖”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鼓励各类平台、企业在高层次人才集聚的国家和地区建立招才引智联络机构,聘请招才引智“大使”、“顾问”,根据协议和绩效给予一定的工作经费和后补助奖励。建立健全与大院名校、国家级组织、产学研战略联盟等机构的人才资源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与国际学术组织和相关行业协会、专业学会联系对接,鼓励社会各方力量参与人才引进。
二、聚焦支撑功能,多层次健全基础型人才引进培养*策
6.铸造新型企业家队伍。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加强*治引领。建立企业家培训机制,支持优秀企业家赴境内外学习交流,促进企业家能力提升。实施新生代企业家领航计划,把握创业企业家代际交接的阶段特征,加快青年企业家的引进和“二代”企业家的培养,打造优秀企业家后备梯队。引进和培育名职业化、市场化、专业化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年销售亿元以上企业实现财务、法务、营销等人才全覆盖。定期开展“优秀职业经理人”评比表彰活动,推动我市高素质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
7.持续实施“名校优生”工程。积极推进新兴产业紧缺型基础人才引进培养行动计划,大力引进各类产业急需的优秀大学生到企业工作,每年引进培养紧缺专业本科以上毕业生0名。定期发布人才需求目录,举办专场就业环境说明会,组织企业开展校园招聘活动,扩大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和就业见习基地规模,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策。对向我市输出本科人才前5位的高校(非民办)就业指导中心分别给予1万-5万元的奖励。
8.加大乡土人才引进培育力度。贯彻省乡土人才“三带”行动计划,制定乡土人才引进培育计划,调整优化“工程”人才结构比例。分层分类建立乡土人才库,重点围绕眼镜、汽配、文化等产业,组织开展各类技能大赛,着力加强文化艺术、民间艺人、能工巧匠等各领域乡土人才队伍建设。积极组织申报国家、省级工艺美术大师,组建大师工作室和市工艺美术大师协会,加强传统技艺人才培育和保护传承。
9.加大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力度。扩大用人单位用人自主权,教育、卫生、交通、城建、规划等领域专业性较强岗位,可以按规定设立特设岗位,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不受岗位总量、岗位等级、结构比例限制;市属国有企业引进金融、管理等高层次专业人才,可以实行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支持教育、卫生、市属平台等国有企事业单位设立人才引进专项基金,开展紧缺专业人才专项招引工作,教育系统重点引进义务教育及高中阶段语文、数学、英语等学科和职业教育技能类专业人才,卫生系统重点引进重症医学、医学影像、耳鼻喉、妇幼保健等专业人才,市属平台等国有企事业单位重点引进法律金融、城建规划、生态文明等专业人才,新引进的人才应当从事专业一线工作、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对新引进的荣获省级以上综合性荣誉、正高职称或相当层次的人才,年度工资总额在原有基础上上浮50%,分三年发放安家费30万元,在我市购置首套自住房的,分六年给予60万-万元的购房补贴;对荣获地市级以上综合性荣誉、副高职称或相当层次的人才,年度工资总额在原有基础上上浮40%,分三年发放安家费20万元,在我市购置首套自住房的,分六年给予30万-50万元的购房补贴;对“工程”“工程”院校毕业、工作满3年且专业成绩突出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分三年发放安家费10万元,在我市购置首套自住房的,分六年给予20万元的购房补贴。以上三类人才均可优先入住人才公寓或由所在单位给予每年1万-3万元的租房补贴。安家费、年度工资总额上浮部分、首套房购房补贴由市人才基金列支。相关单位应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确定年度招引计划,报市人才办审核后开展专项招引工作。
三、聚焦发挥效能,全领域完善人才服务体系
10.建立人才金融体系。建立知识产权融资市场化风险补偿和创业投资风险补偿机制,利用好“苏科贷”、“人才贷”、“财科贷”等金融产品,“投、贷、保”等金融工具多管齐下,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到年新增3亿元科技人才项目融资。
11.完善人才安居*策。完善人才购房补贴*策,探索制定丹阳市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把人才公寓建设、使用、管理情况纳入考核指标,强力推进重点园区、重点板块人才公寓建设,鼓励人才集聚的镇(区、街道)盘活公共租赁房等现有资源,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利用自有存量土地建设人才公寓。鼓励有条件的单位通过建设人才公寓、购买或租赁商品住房向人才出租、发放购房租房补贴等形式,多渠道解决人才阶段性居住需求。对入选“丹凤朝阳”人才计划的高层次人才,按照相关*策发放购房补贴。着力解决好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