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年春学期学前教育*府
资助*策
一、持证全免
对城乡低保家庭和持《特困职工证》、《残疾人证》人员子女(只限孩子的爸爸或妈妈有证),残疾儿童和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抚养人、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孤儿及革命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子女,予以保教费全免,经费由财*保障。
二、*府资助
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孤残儿童、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人和警察子女及其他经济困难家庭子女的资助。资助标准为人均每学期元,学校可根据学生贫困程度分为元、元、元三个档次,经费由财*保障。
三、特殊困难
幼儿园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资助等。
凡是在我市范围内上学,有正式学籍且符合资助条件的幼儿,均可于2月29日前到各班班主任处申请并提供相关信息。因受疫情影响,本学期的资助申请,先通过电子表申报,待开学后,再由家长补交纸质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其他未尽事宜可咨询各班班主任。
本校资助联系人:虞丹
联系
丹阳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敬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