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镇江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镇江市委批准,镇江市纪委监委对丹阳市人民*府原*组成员、副市长符卫国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符卫国在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收受他人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违反群众纪律。此外,符卫国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符卫国身为*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法纪意识淡薄,严重违反*的纪律和法律法规规定,其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委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符卫国开除*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符卫国简历
符卫国,男,汉族,年7月生,江苏丹阳人,省委*校大学学历,年8月参加工作,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历任丹阳市委研究室副科长、市委办副科长、科长,丹阳市埤城镇副镇长,麦溪镇*委副书记等职。
年12月任丹阳市麦溪镇*委副书记、镇长;
年12月任丹阳市窦庄镇*委书记;
年11月任丹阳市访仙镇*委书记;
年8月任丹阳市交通运输局*委书记、局长;
年8月任丹阳市人民*府*组成员、副市长;
年7月免去其丹阳市*府*组成员职务;
年8月丹阳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其辞去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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