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破除封建迷信陋俗,树立文明殡葬新风,优化市民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宗教事务条例》《江苏省殡葬管理办法》和丹阳市《关于整治散坟乱葬推进文明殡葬工作的实施意见》等规定,市*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深入推进文明殡葬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殡葬礼炮车上路、运营。自年10月10日起,全市城乡范围内禁止任何形式的改装、车载礼炮车违法上路、运营。一经发现,由公安等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二、禁止丧葬迷信活动。禁止假僧假道做佛事道场等封建迷信活动,一经发现,由公安部门会同民族宗教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理;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由民*部门会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三、禁止丧葬活动扰民。禁止在城区主街道、广场、巷道、小区等公共区域乱搭灵棚,高音播放哀乐扰民、出殡沿途抛撒冥纸等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和居民正常生活的不文明行为;经劝导拒不改正的,由属地*府会同公安、城管、生态环境等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四、倡导厚养礼葬美德。弘扬尊老敬老爱老传统美德,老人在世时多尽孝道,老人逝去后从简办丧、文明祭奠,不大操大办、不铺张浪费,自觉抵制封建迷信等低俗活动,让逝者欣慰,让生者无憾。
五、倡导节地生态安葬。提倡亲人去世后丧事承办人与村(社区)签订文明殡葬承诺书,并按村(社区)要求办理丧事,禁止私埋乱葬,不建大墓、豪华墓、活人墓、家族墓,倡导树葬、草坪葬、花坛葬、撒散等生态方式处置骨灰。
六、倡导文明低碳祭扫。自觉摒弃不文明的祭扫方式,不在路边、广场、小区、树林、草坪、建筑物等公共场所烧纸钱、香烛、冥物。倡导以敬献鲜花、植树绿化、网络祭扫等方式缅怀故人,积极参与各种公祭或集体共祭活动。
文明殡葬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城市文明进步程度的重要标志。全市上下要积极树立文明、节俭、绿色、生态殡葬新风,共同推进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丹阳市人民*府
年9月3日
丹阳市守灵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