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多植荷花塘自清,勤反腐-败*自明
《民事诉讼法》对案件的受理有明确规定,除了直接利害关系、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求外,还有“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这一稍显模糊的表述。但对此,民诉法第三条有开宗明义的界定,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均应在法院受理之列。然而具体的司法实践中,有些案件不容易立案却是实情,此前媒体报道的三聚氰胺*奶粉家长系列诉讼,便也曾遭遇“立案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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