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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5/6/28 18: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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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工作中,总有一些“无所谓”的时间地点,以为没啥事就混过去了。其实,事情往往就容易发生在这些看起来“没啥大不了”的地方。事后后悔,来不及了。

年9月29日,《丹阳日报》第4版刊发了一则社会新闻,标题为:“酒后找代驾到目的地再次饮酒后开车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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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说,丹阳有一位51岁的男子孙某,一天晚上与几个朋友在饭店喝酒聚餐。饭后,与朋友一起又去浴室洗澡。孙某自知“喝酒不开车”,于是叫了代驾开到浴室门口。洗完澡,睡一觉,醒来已经是凌晨0时,孙某又和朋友一同去了浴室旁边的小饭店吃夜宵,喝了二两白洒。结束后,朋友们各自步行回家。此时凌晨一点多,孙某一看路上没什么人和车,家在附近路途不远,于是自己开车回家。哪知一进小区,车子就撞上了邻居停在路边车位上的汽车。邻居听到撞击声,赶到现场一看,马上报警。“后经鉴定,孙某血液酒精含量为毫克/毫升。”“日前,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危险驾驶案一审宣判,被告人孙某被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从这则新闻报道看,51岁的孙某,是场面上的人,吃得开混得开。他也有自知之明,晓得“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道理。正常时间的正常情况下,他也能够遵守交规。然而事情坏就坏在“无所谓”的时间地点。他以为凌晨一点路上没啥人和车,不会出事,更加上家在附近,不经过交通卡点,不会碰到夜查酒驾的情况,于是他想当然地开车回家了。熟料就在他思想放松警惕之际,毕竟酒后意识模糊,到了小区还是出事了。他这次出事,属于偶然中的必然,即使这次被他逃过去了,难保下一次不出更大的事故。

网络图片,酒后驾驶违反交规

一个小区的邻居,低头不见抬头见的,想来平时已经混了个面熟。撞了人家的车,如果孙某马上认错,并且在赔偿上大方一点,相信邻居不至于报警抓他。谁知邻居恰恰就报警了。可见孙某酒后糊涂,没能够正确对待撞车事故。如今被判了3个月,又处元罚款,真是活该他倒此大霉。

从浴室旁边的小饭店,到孙某家里,没多少路,步行回家,第二天再来取车,不是挺好的嘛。他的朋友们都选择步行回家,为什么孙某非要开车?说到底还是平时交规意识不强,酒后糊涂,心存侥幸,得此教训,也是咎由自取。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需要牢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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