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江苏新闻
镇江丹阳一名“老赖”长期拖欠员工工资及货款,自己却开着豪车潇洒出行。对此,丹阳市人民法院发出当地首份“限驾令”,让其寸步难行。
据了解,被执行人是某装潢公司以及其实际控制人。因为积欠劳动工资以及供货商的货款,在镇江丹阳市人民法院就有四起执行案件,涉及的金额是二十五六万。其中,职工工资大概有十八九万,供货商五六万。
该装潢公司实际控制人宋某在法院判决生效后,始终没有还钱,名下也没有任何房产、车辆等可供执行的财产。
镇江丹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马俊辉说:“装潢公司职工反映,被执行人驾驶豪车经常出行。经查询,这个车辆并不在她名下。所以,我们决定采取限驾措施,让她出行受到限制。不管是自己名下的车辆,还是他人名下的车辆,你都不允许驾驶。”
执行法官转换思路,于3月17日对宋某发出“限驾令”,限制其驾驶非营运小型车辆。被执行人宋某见状,辩称道:“我们做生意的,有时候需要一些场面上的东西,并不是刻意地说我是一个老赖。”
执行法官则表示说:“之后你如果仍在开车被人家看到、拍到了,或者被交警部门查到,因为我们也会跟公安部门联动。希望你能遵守该执行命令。”
法官表示,如有人发现宋某违反“限驾令”,可以向法院举报。法院将依照相关规定对宋某予以罚款、拘留。如果情节严重、构成犯罪,法院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镇江丹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向被执行人发出“限驾令”之后,被执行人积极主动地跟法院联系并通过律师来协调这个案件。目前,其已经提出了还款计划,准备在四月份解决职工工资,五六月份解决供货商的货款。
记者了解到,接下来,丹阳法院还将进一步扩大“限驾令”的使用范围,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居静程芸镇江台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