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致富,男子丁某在线上接了个“牛”单,并连夜偷牛变卖,从中牟利。7月22日,记者从市检察院获悉,该院提起公诉的一起盗窃案经一审宣判,盗窃水牛卖钱的丁某被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七千元。
线上接了个“牛”单
男子夜晚偷牛获刑
今年33岁的丁某初中辍学后,便出来闯荡社会。在五年时间里,他四处打工寻找致富之路,谁知没闯出名堂也就算了,居然闯出了祸事。年,丁某因犯抢劫罪被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刑满释放后,没有经济来源的他,就整天琢磨着怎么赚快钱。
年2月份的一天,丁某在家上网。其间,某网站一条“高价收牛”的信息,引起了他的注意。丁某马上想起在我市某镇有个养牛场,并且牛几乎都是散养的,平时也没人看管。而自己最近手头又比较紧,便想着偷头牛来卖钱。想到这里,丁某立即与该网站信息发布者取得了联系。在收到对方先看牛的需求之后,丁某便偷偷进入养牛场,用手机拍了一段牛的视频,发送给对方。丁某谎称自己开赌场,牛是赌客抵债抵来的。经过一番交涉,丁某成功接下了这一单,双方商定以元的价格成交,并约定当晚8时交付。晚上7时许,丁某来到了那家养牛场。看到牛被绳子都拴着后,便用随身携带的剪刀割断了一头牛的绳子,并将牛藏到附近的猪圈里。待买方到达后,一起将牛拉上了货车。
第二天一大早,牛场主陈某准备喂牛时发现少了一头牛,四周找遍了都不见踪影。后在查看时发现,拴牛的绳子是被割断的,陈某这才意识到牛被偷了,随即报了警。很快,丁某被警方抓获。
承办检察官经审查认为,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价值元的水牛,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结合其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累犯等情形,该院依法以盗窃罪对其提起公诉,并提出定刑量刑建议,获法院采纳。
近日,盗窃水牛卖钱的丁某被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七千元。
来源:丹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