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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6/21 20: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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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

“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这是党中央的明确要求。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对稳住经济大盘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和一揽子政策措施,经开区结合实际,特制定以下27条政策措施。

一、聚要素促发展

充分运用经开区政金企协调机制,以重点产业链企业为抓手,开展常态化融资对接,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及创投机构,针对经开区企业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制造业重点领域的信贷投入。用好用活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压缩审批时限、放宽准入条件,精准满足中小微企业和各类经营主体的融资需求。

对规上工业企业在今年5-12月新增的固定资产贷款,年内完成全部贷款额投资的,按照实际投资额的1%,给予最高50万元一次性补贴。

对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比例由6%-10%提高至10%-20%;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采购文件工本费。

对重点产业项目新出让土地可按起始价的20%确定竞买保证金,剩余土地出让金由受让人申请延期缴付或分期缴付,一年内全部缴清。

二、稳投资促建设

对今年5-9月新开工的重点产业项目,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贴。对当年签约、当年开工的项目给予最高50万元一次性补贴。

对于今年5-10月入库纳统且实现投资的项目,给予最高5万元一次性补贴。

对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万元以上的在库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按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给予最高50万元补贴。

引导外资投向经开区装备制造等鼓励类产业领域,对外方当年直接投资额万美元以上项目,按照市级支持标准给予50%配套补贴。

三、促消费稳市场

对今年6-9月规上工业、科学技术研究、商务租赁、软件信息服务企业产值和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5%以上的,每家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补贴。

对年度产品出口额万元以上,且实际缴纳保险费2万元以上的外贸企业,按照市级支持标准给予50%配套补贴,每家最高补贴万元。

面向全区发放万元专项消费券,支持经开区商贸企业开展激发消费潜力、促消费活动。

引导和鼓励企业开展以休闲体验为主题的露天集市等消费新模式,形成“一站式”户外经济产业链。允许具备条件的商业步行街、商业综合体在夜间规定时段开展户外经营,适当延长夜间营业时间。依托特色商业街区举办主题室外活动,促进文商旅体跨界融合,提升夜间经济活力。

四、降成本稳就业

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以及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6个行业企业可自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以及大型企业,可自年4月、5月、6月纳税申报期起,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在落实好疫情防控减免房租政策的基础上,对承租经开区区属国有企业房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民营中小微企业,按生产型企业不超平方米、商贸服务企业不超平方米的标准,减免3-6个月租金。倡导其他经营主体对民营中小微企业适当减免房租。

鼓励金融机构加强信贷支持,进一步降低中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对于年为经开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融资成本低于上年同期融资成本、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且年度中小微企业贷款增量排名前5的银行机构,给予每家20万元奖励。

年为经开区内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贷款担保的机构,对单户担保额万元以下、企业担保费率降至0.5%的,给予2%的担保费率补贴。

鼓励驻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地方金融组织为区域中小微企业或个人降低融资综合费率、减免利息,对年让利规模排名前5的驻区地方金融机构,给予每家5万元奖励。

自年7月1日起,再次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一年,政策执行期限至年6月30日。

对年一季度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申请缓缴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缓缴期不超过六个月;对餐饮、零售、旅游行业的参保企业纳入重点支持范围,可允许缓缴期限不超过一年。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三项社保费用政策。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年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至年底前补缴。

支持人力资源机构举办各种形式招聘活动,经备案的活动,按参与企业数量和招聘成效,给予每家机构最高10万元补贴。因地制宜提供稳岗留工服务,掌握企业用工和农民工求职动态需求,畅通富余岗位和劳动力互动渠道,加大住建领域欠薪处置工作力度。

对新招录年在经开区备案失业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有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的企业,按每人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五、提效能优环境

开通“绿色审批通道”,加大项目帮办代办服务力度,采取“容缺+告知承诺”方式,推进产业项目、基础设施项目、低风险项目审批手续办理。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城市配套费实行“承诺+缓缴”。

建立重点项目用地审批“绿色通道”,对省、市、区级重点项目用地审批土壤污染、文物勘探等材料实行容缺受理,先行办理市级审查相关流程。采取跟踪办件、人随件走、上下联动、特事特办等措施,进一步提高用地预审、报批资料审核转报工作效率,实现随到随审随报。

支持建筑业企业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全面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咨询,鼓励经开区内建筑企业积极参与区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对年度产值上规模、晋升资质等级、外地企业落户、外地产值排名靠前的企业进行激励;对在疫情期间不停工的保障保供类建筑企业、建设项目给予大力支持,聚焦“人、材、机”生产要素,立足经开区内,协调市级部门做好建筑业产业链上下游衔接。

各产业联盟年度经备案组织活动4次以上的,经评审,给予每家联盟最高30万元补贴。

发挥“”热线平台作用,对涉及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等方面的问题反馈实行24小时服务保障,落实事不过夜机制。

本政策由西安经开区管委会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行,有效期至年12月31日。

曲江新区

为全面贯彻国家及省市会议精神,进一步稳住经济大盘,坚持稳字当头,全力以赴为企业纾困解难,推动项目扩大投资、企业扩大经营、居民扩大消费,形成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的稳增长工作局面,特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加大财税政策扶持

1.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加快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以及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民航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6个行业存量留抵税额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按月全额退还。及时准确受理核准留抵退税申请,保证政策红利直达快享。加快办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留抵退税,加大帮扶力度。2.落实阶段性社保费缓缴政策。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入区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阶段性缓缴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阶段性实施到年12月31日。对餐饮、零售、旅游等特困行业的参保企业纳入重点支持范围,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可暂缓至年底前补缴。3.延长阶段性失业工伤降费率政策。自年7月1日起,再次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一年,政策执行期限至年6月30日。4.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服务。对融资担保公司为区内企业提供担保,且担保费率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50%的,按担保额给予1%-2%的财政补贴。推出“抗e保”“纾困保”等五项金融产品,对区内从事“菜篮子”“米袋子”等物资供应和物流运输的保供企业提供不超过万元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5.鼓励金融机构加强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驻区金融机构加大中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力度,对年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低于上年同期融资成本且年度中小微企业贷款增量排名前五的驻区银行机构,给予每家20万元奖励。对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及受疫情影响的个人住房与消费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总规模排名前五的驻区银行机构,给予每家10万元奖励。

二、提振文旅市场消费

6.持续发放文旅消费券。年6月份起连续发放三批次共计1万元文旅消费券和消费大礼包,多平台、多场景激发市民游客消费潜力,进一步加快文旅市场复苏。7.开展百日旅游促销活动。举办“曲江之约·盛夏嗨游季”,推出门票折扣、组合优惠等形式多样的促销活动,加快发展露营等文旅新场景、新业态。8.促进商业消费。对每季度举办3场以上促销活动,单场时间不少于2天的商业综合体,给予30%的促销宣传费用补贴,每家最多不超过万元。9.支持“户外经济”和“夜间经济”发展。引导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露天集市、外摆经营等消费模式,允许具备条件的商业步行街、商业综合体、重点商户在夜间规定时间、规定地段外摆经营,适当延长夜间营业时间。10.促进汽车消费。对年在区内限上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纯电、清洁能源用车的用户,单车购车价格为10万元以下,给予一次性补贴元;单车购车价格为10万元(含)至30万元(含),给予一次性补贴0元。

三、支持企业加快发展

11.支持企业上规入库。对年月度纳入“五上”企业名录库的规模以上服务业、限额以上商贸业企业,以及年产值1亿元以上的建筑业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对年1月1日前纳入曲江新区“五上”企业名录库且年营业收入超过1万元的规模以上文化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运营补贴。12.加快培育市场主体。对年新办企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实缴资本不低于万元,存续期满6个月且产生经济贡献的,给予每家1万元补贴。

四、积极扩大有效投资

13.推动重点项目建设。全力推进省市重点项目建设,开辟绿色通道,强化保障服务。对前期项目提前到年开工的,在要素保障、行政审批方面予以重点倾斜。14.用好政府专项债和中央预算内资金。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使用力度,抓好国家扩大专项债支持领域的机遇,积极策划一批基础设施、城市管网、医疗健康类项目,最大限度争取政府专项债和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

五、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15.减免企业房租。对承租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房屋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有关政策减免租金。16.降低企业防疫成本。对区内大型商业综合体年的防疫消杀、水电气暖等基本运营成本,给予三个月补贴。补贴额为当月实际发生额的30%,最高每月不超过10万元。

六、支持企业稳岗就业

17.支持企业稳岗稳就业。对区内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按照有关政策,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给予一定补贴。对区内中小微企业招用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的,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18.落实见习基地补贴政策。在区内设立为见习基地的单位,对其吸纳符合条件的见习人员,按照有关政策,对生活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进行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基地给予一定留用补贴。举办就业见习双选活动,促进就业供需对接,有效提高供需双方签约成功率。

七、强化项目服务保障

19.加大项目建设服务保障。全力保障省级、市级重点项目用地需求,采取“容缺办理+承诺告知”方式,加快办理重点项目土地、规划、建设手续。实施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促进重点项目提早动工。20.提升政务服务效率。进一步精简优化审批流程,完善审前辅导、审中协调、审后跟踪,实现企业开办“3小时以内”全流程办结。实行“项目经理人”制度,招商即介入,为项目提供“全生命周期”帮办代办服务。对小微企业投诉实行“接诉即办”工作机制,24小时响应,限时办理。本政策由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年12月31日。

国际港务区

为坚决贯彻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大要求,全力保市场主体、强企业信心、稳发展预期,西安国际港务区结合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降成本保主体

1.落实好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以及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民航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6个行业企业,可自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对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小型企业、中型企业以及大型企业,分别可自年4月、5月、6月纳税申报期起,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2.落实阶段性失业工伤降费率政策。自年7月1日起,再次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一年,政策执行期限至年6月30日。

3.落实阶段性社保费缓缴政策。对年一季度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申请缓缴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缓缴期不超过六个月;对餐饮、零售、旅游行业的参保企业纳入重点支持范围,可允许缓缴期限不超过一年。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三项社保费用政策。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年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至年底前补缴。

4.企业用工补贴。对区内企业年招用的新员工,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给予新招用员工用人企业元/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二、稳增长促投资

5.规上限上奖励。对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服务业、限额以上商贸、资质内建筑业企业,给予单个新增入库企业10万元一次性奖励。

6.企业发展奖励。对本年度1-6月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30%以上(含)的限额以上零售企业,给予单个企业10万元一次性奖励。

7.重点项目投资奖励。对今年上半年社会主体投资的新开工产业类项目,且完成本年度计划总投资20%以上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8.工业技改奖励。对区内规上临港制造业企业,购置生产设备或开展技术提升改造,新增固定资产投入达到万元以上的,按生产设备或技术改造项目投资额的2‰,给予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一次性奖励。

9.资质内建筑业企业成长奖励。对区内新评定为二级、一级、特级的资质内建筑业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50万元、万元一次性奖励。

10.“个转企”奖励。对区内正常开展经营活动满两年的个体工商户,依照相关法律申请登记为企业的,给予单个“个转企”企业5万元一次性奖励,并按其对区域经济发展的贡献,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贡献奖励。

11.应急保供网点工作奖励。对区内市级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市级粮油价格监测网点、区级价格认定和价格监测采价点,按市区两级要求落实粮油应急网点建设任务,或落实价格认定及价格监测工作较好的,给予单个网点元的奖励。

三、促消费稳贸易

12.培育新业态助力消费升级。依托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鼓励区内企业整合优质资源,开展消费类进口业务模式和业态创新,促进园区消费扩容提质,并经管委会认定为创新案例的,给予单个企业10万元一次性奖励。

13.促进综合性消费提升。支持区内商贸企业采取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发放零售消费券,与商家优惠及平台补贴叠加使用,按企业实际发放消费券额度的20%,给予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一次性奖励。

14.重点产业贷款贴息。对区内临港电子加工制造、国际贸易、国际物流企业年新增的银行贷款,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给予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贷款贴息。已享受中省市各类贴息政策支持的企业不重复享受本政策。

15.强化金融服务保障。鼓励区内金融机构加强信贷支持,对年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低于上年同期融资成本、年度中小微企业贷款增量排名前三的区内金融机构,给予单个机构10万元一次性奖励。

16.展览活动补贴。对经管委会审核批准,在区内举办3天(含)以上或规模超(含)平方米的促消费类、文化体育类、跨境电商类、临港产业类展览及活动,按照活动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活动经费(包括展位、搭建、运输、设备租赁等费用)补贴。

17.自贸试验区经贸合作和人文交流活动补贴。对经管委会审核批准的,与自贸试验区有关的会议、会展、论坛、培训、演出、推介、人文交流等活动,按照活动经费实际发生额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活动补贴。

18.旅游设施提升奖励。对新评定的区内5A、4A、3A级景区,分别给予万元、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四、强要素保运行

19.加快项目审批手续办理。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简化优化审批流程,开通“绿色审批通道”,加大项目帮办代办力度,采取“容缺+告知承诺”方式,推进产业项目、基础设施项目、低风险项目审批手续办理,推行产业科研项目“拿地即开工”,新建商品房项目“交房即交证”。

20.国有企业经营用房租金减免。对承租区属国有企业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收年1-6月房租,切实减轻市场主体经营负担。

21.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对区内临港型规上工业和规上服务业企业,按年上半年实际用电量的20%,给予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一次性电费补贴。

22.加大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力度。落实中省市关于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有关政策,加大工作力度,增强企业发展活力。

来源丨西安发布、曲江新区、国际港务区

编辑丨大海

审核丨双鱼丹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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