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对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人员发放了一次性物价补贴
根据《关于阶段性调整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加大对困难群众物价补贴力度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镇发改收费发57号)文件相关规定,CPI、SCPI其中任一当月同比涨幅达3%即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
年9月丹阳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2.9%,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SCPI)同比上涨3.3%,我市人社局第一时间比对数据、核准名单,及时向9月份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发放了一次性价格补贴,标准为每月每人69元。共为人发放一次性价格补贴元,以保障失业职工的基本生活水平不因价格上涨而降低。
原标题:《好消息!我市发放新一轮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