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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丹阳一大妈盗窃邻居7200元还贼喊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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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自以为聪明,却往往聪明反被聪明误。

年9月27日,《丹阳日报》第4版刊发了一篇社会新闻,标题为:“老妇行窃后贼喊捉贼孰料监控下现了原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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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说,云阳街道竹村里有一六旬老妇,上午到邻居老张家串门,看到餐桌上有个拎包,里面还有一沓现金。她见财起义,趁周围无人,拎起包就回了家。到家后担心老张报警,于是心生一计,将现金取出来藏好,然后将包扔进村头垃圾桶。等到下午老张发现丢了包报警后,狡猾的小偷故意叫上另一个邻居一起去倒垃圾,又假装在垃圾桶内发现了被盗的拎包。为了迷惑视听,骗人耳目,狡猾的小偷还特意透露,她倒垃圾时看到附近工地上的几名施工人员曾在垃圾桶旁短暂逗留过,很可能是盗窃嫌疑人。

新闻说,南环路派出所民警根据“六旬老妇”反映的情况,调取附近的监控,监控显示哪里是施工人员丢的包?明明是她自己。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她只得老实交待,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许某因盗窃罪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网络图片,监控之下小偷无所遁形

从新闻报道的描述看,这位“六旬老妇”,正处在“广场舞大妈”的活跃年龄段。退休是退休了,但是身体很好,精力旺盛。她们这样的人有时间有精力,可以做出很多事情。有的人做好事、做志愿者,积极从事各种公益活动;有的人则胡作非为,时不时会整出一些妖蛾子出来。对于“妖蛾子”类型的大妈,网上的风评一向不好。

竹村里这位偷钱的大妈,一看就是活络分子,喜欢串门,到处闲逛,见到便宜,就寻找可趁之机乱伸手。平时占占小便宜倒不去说她了,这次居然将贼手伸向了关系不错的邻居,这不是昏了头了嘛!更过分的是,她偷钱之后还自作聪明,贼喊捉贼,企图忽悠失主将视线转向别处,妄图通过搅浑水而蒙混过关。这真是太自以为是了。越是这样的小手段,越逃不过民警的眼睛,果然很快就落网了。

网络图片,伸手必被捉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盗窃元属于“数额较大”,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这位大妈因为这次乱伸手,不光要接受法律的处罚,还会将老脸丢尽,今后再也无脸在老邻居老朋友面前晃悠了。真是一失足(手)成千古恨哪。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诚哉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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